110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說明
適合對象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是所有大專校院聯合招生管道招生校數最多、規模最大的入學管道,除招收四技二專日間部的技專校院外,也有一般大學參加招生,因此已參加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的考生們,或是106學年度起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完成2~3年期且持有畢業當學年度之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者,請把握甄選入學的機會,每位考生至多可報名3個校系科組志願。
招生校數
報名資格
- 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綜合高中學程之應屆畢業生(截至高三上學期已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學分以上者,部分群(類)別可含一般科目或學術學程部分科目之學分)
-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綜合高中學程之非應屆畢業生
- 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非應屆畢業生
- 其他符合報考四技二專同等學力資格之考生
※普通科應屆畢業生不可報名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截至高三上學期已修畢跨選專業群科或專門學程時數達450小時或25學分以上者除外)。
※報名一般組的考生,須先參加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報名青年儲蓄帳戶組的考生,須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之「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或「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完成2年或3年期,且於畢業當年度(106-108學年度)已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主辦單位
- 主辦單位
- 110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承辦)
- 聯絡電話
- (02)27725333轉211
- 招生委員會網址
- http://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
成績採計
- 甄選流程分為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為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第二階段為各甄選學校辦理之指定項目甄試。
- 第一階段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由各校系科訂定採計科目及篩選倍率。
-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方式由各校系科訂定,指定項目例如面試、筆試、備審資料審查、術科實作等,通過第一階段篩選的考生須上傳甄選學校所規定之備審資料及參加各甄試項目。
- 甄選總成績包含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及指定項目甄試成績,由各校系科訂定統測成績之採計科目、加權倍數及占總成績比例,以及各項指定項目占原始總分比例,並可參酌採計在校學業成績、證照或得獎優待加分。
- 無論第一階段篩選或甄選總成績核算,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皆採計考生各科之「級分數」,各科原始級分數將於統測成績單上標示。
- 各校系科詳細甄選辦法及成績處理方式,可查詢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或上110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甄選入學」網頁之「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學校資料查詢系統」查詢。 立刻查詢
錄取方式
各校系科核算甄選總成績後,由各校在網站公告甄選結果正、備取生名單。獲得正取或備取之考生均應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才可獲得錄取機會。招生委員會依考生之志願順序及正備取情形,由分發程式進行統一分發後公告錄取榜單。
辦理日程
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110.4.21~110.5.5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110.5.19
第一階段報名
學校集體報名:110.5.21~110.5.27
個別報名: 110.5.21~110.5.28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 110.6.2
第二階段報名 110.6.2~110.6.10
依各校規定之時間報名繳費及網路上傳備審資料
第二階段各校指定項目甄試110.6.11~110.6.27
公告正備取名單 110.6.30前
正取生及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 110.6.30~110.7.3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110.7.7
注意事項
- 甄選入學108學年度起採分組招生,分為「一般組」及「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限擇1組報名,至多選擇3個校系科組志願參加甄選。
- 「青年儲蓄帳戶組」提供具有畢業當學年度(106-108學年度)統測成績且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完成2年期或3年期的考生報名,其資格由教育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專案辦公室認定。且不區分招生群(類)別,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僅採計國文、英文、數學3科級分數。
- 「一般組」採計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考生報名之群(類)別志願應與統測所報考之群(類)別相同,跨群(類)別考生則可就所跨考之多個群(類)別中,至多選擇3個校系科組志願參加甄選;惟統測報考「09商業與管理群」、「53商管外語群(一)」、「54商管外語群(二)」、「56商管外語群(四)」之考生在報名時除了可選擇「09商業與管理群」之招生校系科組志願外,亦可報名「21資管類」之招生校系科組志願。
- 每位考生至多可申請3個校系科組志願,但「一般組」各招生學校得限制考生僅能申請該校1個志願。若招生學校限制僅能申請該校1個志願,則考生所申請的志願中僅能最多1個是該校志願;若招生學校並沒有限制,則考生所申請的志願中可以最多3個皆為該校志願。各招生學校是否限制,可查詢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附錄二「甄選學校一覽表」。「青年儲蓄帳戶組」則不受以上限制,考生可不限系科領域、不須考慮畢業當學年度所報考之統測群(類)別,於該組招生校系中任選至多3個志願報名。
- 考生選擇報名志願時,應注意各校系科「甄試日期」是否衝突、備審資料之必繳、選繳資料內容及上傳說明等,並詳閱「指定項目甄試說明」欄位中有關繳交資料內容規定、評分方式、術科實作考試說明等重要資訊。
- 一般組各校系科將「專題製作學習成果」或「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實習報告(成果)」納入一般組各技專校院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備審資料審查必採項目,請考生務必注意所報名之校系科組規定,提供個人參與製作之實務專題、成果報告或作品集。其中部分校系科組志願繳交作品訂有特定之主題或專業屬性,則必須依其規定繳交;若無特別規定者,則不限制主題、內容及專業領域範圍,考生可依所報考校系科組之研究發展選擇有利審查之實務成果作品繳交。就讀進修(夜間)部學生,亦可以「校外實習課程」或「職場工作體驗報告(含證明)」作為此備審資料項目。
- 甄選入學各校系科組志願第一階段篩選及甄選總成績之統測採計科目、篩選倍率、總成績是否採計及加權倍數等都不一樣,考生可視本身統測之各科級分,參考各校系科組甄選辦法之統測成績運用方式,選擇較有利之志願報名。
- 甄選入學考生「通行碼」於第一階段報名完成後配發,集體報名之考生由就讀學校轉發考生,個別報名之考生於完成報名手續後由報名系統列印。每位考生通行碼均不相同,僅限考生個人使用,切勿公開或交付他人使用。通行碼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報名、成績查詢、登記就讀志願序等作業流程皆須使用,考生亦可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修改,但皆應妥善保存。
- 體驗學習報告書為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在第二階段指定項目報名時「必繳」資料,須依第二階段備審資料網路上傳方式及規定,隨同備審資料一起繳交。
- 備審資料於第二階段報名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檔案格式限PDF檔,上傳單一項目檔案大小以5MB為原則,各校系科組志願所有指定上傳項目檔案大小總和以10MB為限;惟少部分志願針對備審資料另有訂以郵寄或其他方式繳交者(例如:於面試時攜帶作品集前往參加)。此外備審資料上傳系統會將考生所上傳之每個項目前加入書籤(封面)並將所有項目合併為一個PDF檔,請考生務必進行檢視確認所有資料是否完整正確,詳細備審資料網路上傳作業說明請參閱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上所提供之操作手冊。
- 除應上傳備審資料外,所有考生皆須提供在校學業成績證明,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學校於110年5月5日(星期三)前統一上傳所有報名統測考生之高一至高三共計5學期之成績證明PDF檔,考生可於規定期間內上網查詢並核對內容;非應屆畢業生、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須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上傳歷年成績證明;惟考生如果為國外學歷、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生或其他因素而無法提供高級中等學校在校學業成績證明者,得以其他成績證明替代(例如:五專生可提供專一至專三之各學期成績)。
- 甄選入學簡章所訂之「競賽類別優勝名次及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表」,由各校系科自訂是否採計,若考生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其甄選辦法中「證照或得獎加分」欄位標示為「依加分標準」,即表示該志願有採計該項證照或得獎加分,則考生可依據加分標準表各群(類)別所採認之競賽或證照職類(含「15外語群英語類」、「16外語群日語類」所採認之民間語文檢定項目)以及加分比率,自行選擇一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件PDF檔於第二階段報名時完成網路上傳,作為加分依據;此外「證照或得獎加分」所上傳之資料與備審資料所上傳之「競賽獲獎或證照證明」二者作用不同,前者為甄選總成績之加分依據,後者為備審資料審查之評分項目之一,因此考生除了在「證照或得獎加分」上傳最有利之證照或得獎證明外,仍可在備審資料上傳所取得之所有證照以及參加各項競賽之獲獎獎狀,作為有利審查評分之資料。
- 各校系科組志願第二階段報名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期限」起始時間一律為110年6月2日(星期三)10:00起,截止日期則各校系科組志願皆不相同,對於報名截止日期較早之志願,請提早準備各項應上傳之文件檔案。此外上傳系統開放時間為各校系科組志願報名期間之每日8:00起至22:00止(首日為10:00起至22:00止),亦即並非24小時開放,系統每日於22:00準時關閉,此時正進行上傳中之備審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請考生特別注意,務必預留備審資料上傳時間。
- 多數招生學校皆有辦理須到校參加甄試之面試、術科考試、現場實作等指定項目,各校將依照甄選辦法中的「公告第二階段甄試名單並寄發複試通知日期」於學校官網公告甄試名單、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相關資訊,並寄發甄試通知單給報名考生,考生除了要注意前往到校的時間外,也應再次詳閱甄試內容是否有進一步的說明或公告題型,對於需準備的資料、器材、工具、文具、服裝等也應備齊,依照規定前往應試。
- 正取生及備取生皆須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才可獲得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資格,因此即使只有獲得1個正取或1個備取志願的考生,仍然必須登記就讀志願序,否則將視同放棄就讀志願序分發資格。
- 錄取生請注意錄取學校規定之報到時間,有意願就讀者請務必於報到截止時間前完成報到手續。
- 甄選入學錄取生若已完成報到手續亦未於期限內向所報到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者,一律不可再參加當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及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因此請錄取生報到前審慎考量。
- 非應屆畢業生、青年儲蓄帳戶考生以及同等學力考生於「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登錄及資料繳寄期間【110年4月21日(星期三)至110年5月5日(星期三)止】至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考生作業系統之「考生報名資格登錄系統」登錄基本資料,並繳交學歷(力)證件影本,未依規定期限內完成登錄並繳寄資料者將無法報名四技二專甄選入學,請有意參加甄選之非應屆畢業生、青年儲蓄帳戶考生以及同等學力考生務必注意;應屆畢業生則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登錄,考生不必個別進行資料登錄。
- 為提供逆境向上且具強烈學習熱忱的經濟弱勢學生更多升學機會,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特種身分考生名額除原有之原住民考生、離島考生外,增列「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名額,因此國立技專校院部分校系科組志願提供該身分考生名額,招收低收入戶考生或中低收入戶考生,符合資格的考生除原有之報名費減免資格,亦有機會在原本一般生名額外,還多了錄取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名額的機會,且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可同時具備原住民考生或離島考生身分,本類考生請把握機會。
- 自108學年度起,已獲「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之考生,無論是否放棄錄取資格,一律不得報名當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 為提供考生更友善之甄選入學甄試流程,教育部鼓勵各大專校院依考生需求於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提供協助措施,以照顧弱勢及有特殊需求之考生順利應試,包含有交通、住宿、膳食、試場服務等各項協助措施,考生可至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所建置之《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考生協助專區網站》查詢。 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考生協助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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