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開恩不是恩,手下留情沒有情-蔡淇華

法外開恩不是恩,手下留情沒有情-蔡淇華


台灣師長喜歡對學生「法外開恩」

學生出社會後,才發覺社會從不「手下留情」……
蔡淇華
【青春力場 – 2 法規力】〈法外開恩不是恩,手下留情沒有情〉 本文出處:#國語日報中學生報

「糟糕!報不上去,老師可以幫我跟主辦單位講一聲,請他們通融一下嗎?」學
生建安(化名)為參加一項全國性的比賽,已準備半年,但他在截稿前十分鐘才上傳,想不到網路塞車,可能功虧一簣。
我很想幫他,也真的打電話到主辦單位,想不到得到回應:「對不起,辦法有寫,截止了,就是截止了。」
「辦法是死的,你們不能法外開恩嗎?」
「對不起,這樣子會把學生慣壞,學生將一輩子都沒辦法跟國際接軌。」
主辦人的最後一句話點醒了我。是啊!台灣的師長就是太有彈性,才害了學生「永遠學不會」。
就像我每次跟學生說,作業下周交,遲交不收。但學生遲交時,我還是會一時心軟,收了下來,因此學生知道,老師講的「法」,是有彈性的。
所以就算我三申五令,要學生提早報名,學生卻老是學不乖,總在壓線邊緣才繳,我也因此常常大發雷霆。
其實,老師不需要發脾氣的。
記得以前帶學生去德州高中姊妹校參訪時,發覺下課在走廊,每個學生都是快走,甚至是用跑的。因為學生只要遲到一秒鐘,就會被鎖在門外。
這所位於奧斯汀的高中校長告訴我:「學生晚到二十分鐘內算遲到,超過二十分鐘則算缺課。第一次遲到,學校會口頭警戒,第二次遲到,放學後就必須留校(detention)。遲到的次數多了,就會被停課(suspension)。這些處分也會記錄在學生檔案,對將來大學申請有很大的影響。」
聽校長講完,終於了解,為什麼老師不用發脾氣,學生一樣服服貼貼的。因為「嚴格執法」,學生才能在得到教訓後,學會對自己負責。但台灣的師長老是害怕下手太重,所以學生永遠無法學會「為自己的生命負責」。
一位當流浪教師的學生珍,分享她的慘痛經驗:「如果我沒有錯過那一封mail,我現在應該是留美的博士了。」原來珍收到獎學金通過的來信,高興到馬上安排兩周的環島旅遊,這兩周決定好好放空,不收任何3C的訊息。想不到回家後開mail,就看見兩封信,一封是入學的確認信,一封是:「很遺憾,因為在時間內未收到確認回覆,因此獎學金資格已取消。」
珍想盡一切辦法想挽救,但是美方只是輕描淡寫:「對不起,錄取通知上有說明,後續將以mail聯絡,你錯過時間,我們愛莫能助。」
珍的例子讓我知道,法外開恩,不是恩;手下留情,沒有情。如果教育的目的,是要幫助學生與世界接軌,或許師長對學生真正的恩情應該是:
依法行事,絕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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