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重視專業能力銜接及因應產業人才需求彈性選才 精進微調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管道作法 113學年度實施
公告日期: 2023/07/13
單位聯絡人:林祐正執行長
電話:02-27773827
E-mail:yclin@ntut.edu.tw
因應108課綱實施,111學年度考招新制上路已實施超過2年,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以下簡稱招策會)針對以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以下簡稱技高)學生專業技術能力為選才核心的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管道(以下簡稱甄選),在現有的實施基礎之上,進一步分析相關數據,邀請技專、技綜高教師代表、教師團體、家長團體及學生團體多次討論,在彰顯技職教育重視專業的精神下,維持甄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占比,提出進一步強化專業技術能力的選才作法,於今(13)日招策會常務委員會議通過四技二專招生制度細部調整,並自113學年度起實施,重點如下:
一、甄選第一階段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篩選取消「總級分」篩選項目,並以「大倍率篩選共同科目、小倍率篩選專業科目」為原則,讓專業科目較佳的技高生更有機會進入第二階段甄試
現行技專校院可依校系選才需求自由選擇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測)考科中,自行設定國文、英文、數學、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等5科及總級分項目的篩選倍率,經招策會檢視112學年度單採用「總級分」作為第一階段篩選項目的系數,僅占全數校系的28%,為了技專各校系依據選才差異性,調整各科目的篩選倍率,在篩選方式變動不大的情形下,自113學年度起取消「總級分」篩選項目。
另招策會分析111學年度及112學年度甄選入學報考資料發現,採「大倍率篩選共同科目、小倍率篩選專業科目」模式,通過第一階段考生之專業科目平均成績表現較為傑出。因此第一階段篩選除取消「總級分」篩選項目外,並以「大倍率篩選共同科目、小倍率篩選專業科目」為原則,讓專業科目較佳的學生更有機會進入第二階段甄試,同時也可鼓勵學生在技高學習階段專精於專業技術的精進與能力的提升。
- 總級分是指將作為第一階段篩選的科目,均以1倍的方式加總後作為篩選成績決定進入第二階段考生的作法。
- 第一階段篩選項目刪除總級分,技專可依選才需求自由選擇國、英、數、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等5科,並設定其篩選倍率,惟應以「大倍率篩選共同科目、小倍率篩選專業科目」為原則設定,最小倍率應小於3。
二、甄選二階統測成績採計專業科目總權重大於共同科目總權重,至多4科
現行甄選第二階段統測採計方式占總成績比率至多40%(且不得為0),並要求專業科目權重應大於共同科目權重,以彰顯技專校院重視專業能力。同時考量國中生升學技高已分流至各群科學習,例如機械群機械科、動力機械群汽車科、商業與管理群會計事務科、海事群航海科等,不論就讀哪一個群科別,技高課程包含一般科目、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一般科目是學習專業及實習科目的基礎知識,因此也會因各群科專業領域需求,對於一般科目需求也會有不同,以培養學生的專業實務技能、創造思考及適應社會變遷能力,奠定生涯發展基礎,提升務實致用之就業力。
因此,在第二階段統測總成績占比不變的情形下,採計統測科目,由技專各系科依產業人才培育重點自由選採至多4科,專業科目採計總權重大於共同科目總權重,以突顯各系科專業技術培養的差異性。
三、甄選第二階段必採「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成績占比規範至少10%以上,並修正採計件數至多3件
甄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包括統測成績加權(占總成績比率至多40%並不得為0)、指定項目(占總成績比率至少60%,含現場「實作」、「筆試」、「面試」、「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必採),以及「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必採)),統測及指定項目成績總成績占比維持不變,以提供技專校院以專業技術基礎能力選才及考生展現學習統整、問題解決及實務整合之能力。111學年及112學年度校系採計「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情形,高達94%系科占比超過10%以上,故技專校院通過將該必採項目占指定項目成績10%以上。
另,依112學年度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整體平均採計件數為1.8件,國立科大平均採計件數為2.8件,在技專校院選才重質不重量下,修正「專題實作、實習科目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採計件數為至多3件。技優甄審之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四技申請入學之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也同步下修為3件。
招策會葛副主任委員自祥表示,本次微調,進一步強調學生實務與專業的展現,不僅強化回應108課綱理念,同時保留技專系科對應產業人才需求的系科發展與招生彈性,有利未來技高考生升學之課程銜接,獲常會委員同意自113學年度起實施,後續將循程序報教育部備查。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