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變革
1. 一般組「一般生」第一階段篩選方式:
(1)取消總級分篩選,並以分科篩選之「大倍率篩選共同科目、小倍率篩選專業科目」為原則。
(2)同級分超額篩選:依各校甄選辦法所勾選科目之級分總和,勾選科目至少(含)4項,且可為篩選倍率外之其他統測科目。
2.第二階段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加權:
(1)統測科目由各校系科(組)、學程選採自訂,至多採計4科,並取消各科目權重下限。
(2)專業科目採計總權重須大於共同科目總權重。
3.「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1)在符合上傳件數上限下,可上傳專題實作、亦可上傳實習科目、也可二者皆上傳。
(2)本項採計成績占總成績比率至少為10%。
(3)本項採計件數上限,由6件下修為3件,由各校系科(組)、學程依規範自訂,並明訂於甄 選辦法。
分類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項目名稱代碼對照表
B.課程學習成果
B-1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B-2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C.多元表現
C-1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C-2 社團活動經驗
C-3 擔任幹部經驗
C-4 服務學習經驗
C-5 競賽表現
C-6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C-7 檢定證照
C-8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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